第一章 总 则
1. 为了加强实习生住宿管理,维护正常的实习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共同营造洁净,舒适,安全,和谐的住宿环境和文明,健康,进取,向上的生活园区文化氛围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,法规和《大学生管理规定》,结合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.
2.对学生宿舍的管理,采取以哈工大经济港客房部管理为主,珠海基地协助为辅,共同治理的办法进行管理,努力把学生宿舍管理成文明,安全,舒适,整洁的学习和生活场所.
3.宿舍管理要以"管理育人,服务育人"为宗旨,以高质量的服务水平去服务,爱护实习生,为实习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为实习生安心,放心,舒心的环境,为实习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.
第二章 住房退房管理
1.凡通过审核,获批来珠海基地实习的学生均具有住宿资格.
2. 宿舍一经分定,实习生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,不得自行调房.凡私自调房者,按每人每天 $50元收取床位占有费.未经珠海基地管理人员同意,擅自安排他人留宿者,处以床位占用费2倍罚款;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,另行追究经济,法律责任.
3. 实习结束前一周,珠海基地管理人员对宿舍公共财物进行全面清查,核对,对于丢失,损坏公共财产的,按有关规定收取丢失,人为损坏公共财物赔偿款,并出具有效收款凭据.
4. 实习结束后,请实习生自觉搞好宿舍卫生清洁,并到珠海基地办理退房手续,交还宿舍钥匙,饭卡和门禁卡及其他租用物品,缴清当月水电费和其他杂费等,凭押金单退还押金.
第三章 寝室家具管理
1.实习生宿舍配备相应公共设施及家具,如日光灯,饮水机,床,桌凳等等,请爱护之.如有遗失,损坏必须由遗失损坏者或本寝室成员照价赔偿.
2.实习生要爱护公共设施,寝室内配备的桌凳不得搬出室外,对自然损坏的家具及设施,请报告宿管人员查明原因并及时维修,更换.
3.每个实习生配给一把房门钥匙,办理入住手续时领取.钥匙要妥善保管,不得转借他人,不得自行配制钥匙,不得自行调换门锁.
第四章 寝室安全管理
1.非住宿人员必须于当晚十时前离开,不得在宿舍留宿.
2.注意防火,防盗,防煤气中毒.禁止在寝楼内烧废纸,杂物等;禁止在室内用酒精炉,煤气炉,煤炉等炉具烧水做饭;禁止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,因以上情况造成事故者,除赔偿经济损失,按章处罚外,还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.
3.为了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,夜间不允许外出,如因此而发生意外,由违反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.若有特殊情况,务必请示珠海基地管理人员.
第五章 住宿秩序管理
1.实习生不得在寝楼内从事经商贩卖活动.
2.严禁携带有毒有害物品,反动淫秽书刊,不健康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.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斗殴,聚众赌博,酗酒,闹事,不准猜拳,说脏话,粗话及其它不文明行为.
3.严格遵守作息制度,在午休,晚自习和就寝时间内必须保持宿舍区安静,不得在宿舍区内高声喧哗,嬉闹,起哄,吹拉弹唱,大音量播放音响,踢球,拍球和搞其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.
4.要举止文明,宿舍区内不准赤身裸体,不准涂写和张贴不健康的字,画.
第六章 宿舍卫生管理
1.坚持轮流值日制度,每天自觉将室内垃圾清扫,做到室内物品摆设整齐,地面清洁,窗明几净.
2.严禁向走廊,窗外倒水,扔东西;不准在走廊洗脸,刷牙;严禁向水池,厕所倒垃圾,剩饭,杂物等;严禁踢墙,乱写乱刻;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果皮纸屑.
第七章 寝室水电管理
1.学生宿舍不准私接电源,擅改线路.不准使用电炉,电熨斗,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,违者予以没收,并处以罚款.
2.要珍惜资源,爱护供水,供电设施,做到人走灯关,严禁长流水.
第八章 创建文明宿舍
1.学生宿舍要注意整齐美观,墙壁不许乱贴乱画,不许乱拉绳索,乱钉钉子,损坏墙壁.要求衣被叠放整齐,用具放置有序,自觉接受安全,卫生以及住宿秩序检查,创建文明的宿舍文化氛围.
2.宿舍情况纳入实习生实习鉴定表中,凡在宿舍内违纪,受批评的实习生寝室,将如实写入该鉴定表中.